精神活性物质核心知识

1.精神活性物质导致的依赖、耐受性、戒断状态有共同特征,并且依物质种类不同在具体表现上有所差异,这些差异有助于临床鉴别诊断。物质使用可导致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的不同表现,临床上要注意区别。

2.苯丙胺急性中毒常出现拟交感综合征、5-羟色胺综合征、谵妄;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情绪不稳和易激惹、注意力和记忆力损害、神经系统症状如肌腱反射增高和步态不稳等,躯体损害如体重明显下降、口腔颊黏膜磨伤和溃疡等。

3.阿片类物质的戒断综合征一般在中断用药后 8~12小时出现,48~72 小时达到高峰,持续 7~10天。典型的戒断症状有两类:客观体征有血压和体温升高、脉搏加快、鸡皮疙瘩、瞳孔扩大、出汗、肌肉细颤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;主观症状有恶心、躯体疼痛、焦虑、失眠、厌食、疲乏、发冷发热感。要注意阿片类物质依赖经常共病抑郁症、广泛性焦虑 、人格障碍、创伤后应激障碍、 心境恶劣、躁狂症、行为障碍、注意缺陷障碍等多种精神障碍。

4.酒精依赖的戒断综合征通常在停酒后 4~12 小时出现,以情绪变化和一系列自主神经功能亢进症状为主,也可出现疯病发作。震颤以及震颤性谵妄是酒精依赖较为典型的戒断症状。

5.慢性酒精中毒常造成躯体、神经、精神等方面的广泛损害。常见的精神症状有酒精所致幻觉、嫉妒、妄想、其他偏执性安想等精神病性症状,各种情绪障碍、神经症性症状、人格改变,还可出现科萨科夫综合征

(Korsakoff综合征,近事记忆障碍、虚构、定向障碍三大特征)、韦尼克脑病(Wernicke 脑病,由于维生素 B1缺乏所致眼球震颤、眼球不能外展和明显的意识障碍,伴定向障碍、记忆障碍、震颤性谵妄等)酒精性痴呆、以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为主的多种躯体损害。

6.物质使用所致精神障碍的治疗依病情阶段和严重性而定,总体上有脱瘾治疗、支持性治疗、对症治疗和长期预防与康复等。

唐宏宇, 方贻儒. 精神病学. 第二版. 北京: 人民卫生出版社, 2020:180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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